聖雅各福群會麥潔蓮幼稚園/幼兒中心(堅尼地道) 家長教師會會章
會名
聖雅各福群會麥潔蓮幼稚園/幼兒中心(堅尼地道)
會址
灣仔堅尼地道100號3樓-6樓A
宗旨
- 促進家長、教師及校方三方面的了解;使各方面有緊密的聯繫。
- 為家長、教師舉辦講座、研討會及其他活動。
- 討論、協助及推行學校之教育事宜及學生活動,以改善學生福利和學習環境為目標
- 善用社區資源,以達致社區、家庭、學校成為夥伴合作關係
會員資格
- 現職本校的校長及教師為當然會員。
- 現就讀本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,以每家庭作為一個單位,自動成為會員。若會員有多過一名子女同時就讀本校,其會員資格將以最年幼子女為準則,並只作一單位計算;不能享有雙重會員身份。
- 前任及現任的其他員工、已畢業的學生家長﹙可申請入會,經過執委會通過,成為會員。﹚
會員權利及義務
- 會員享有會員大會的動議、和議、表決、選舉及被選舉的權利。
- 會員有遵守會章規則及繳交會費義務。
- 會員享有優先參加本會所舉辦的項目及享有優惠價。
會費
- 會費由執委會決定。
- 會費一經繳交,一概不予發還。
- 會費將於每年周年大會檢討及修訂。
- 當然會員享有豁免會費的褔利。
組織
- 本會由一個『會員大會』及一個『執行委員會』組成。
- 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,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,一般會務,由執行委員會處理。執行委員會均為義務人員。
- 會員大會由執委會召開,包括周年全體會員大會及特別全體會員大會。
- 各種會員大會法定出席人數為會員人數三成或以上;若會員出席人數不足三成便成流會,補會日期將於三十天內舉行。
- 執委會會議法定出席人數為會員人數五成或以上;若會員出席人數不足五成便成流會,補會日期將於十四天內舉行。
執行委員會成員包括:
顧問:校長
主席 :家長一位
副主席:家長及教師各一位
秘書 :家長及教師各一位
司庫:家長及教師各一位
聯絡/總務:家長及教師各一位
康樂:家長及教師各一位
各委員任期為一年。會員大會每年最少舉行一次,會上主席/副主席須報告會務及財政狀況。
執委會家長委員由全體會員於周年大會選出,而教師委員由校長推薦。
財務
- 本會可將本會的款項用作發展會務和各項有關會務開支。
- 司庫須於「執委會」會中報告財政狀況。
- 「執委會」有權酌情決定從本會的款項中,撥出某些數目予校方,以供設立獎項或其他用途,校長有全權使用所撥給的款項。
- 「執委會」應將本會所收的全部款項,存放在一間指定的銀行。提取本會款項的支票均須由兩位指定委員簽署,方屬有效。
修改會章
會章的任何修改須於全體會員大會中經三分之二出席會員同意通過。
解散家長教師會
如欲解散家長教師會,須經周年會員大會或特別會員大會,並得出席人數三分之二會員同意通過。若家長教師會有任何盈餘資產,得按會員決定捐贈校方或其他慈善團體。